永兴县樟树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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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基本编码 : 000511001000|实施编码:11431023678046213X5000511001000

常见问题

办理条件

具有永兴县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申办材料

1.家庭成员及法律规定的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员户口本首页和成员页复印件一套、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应正反复印);2.户主一寸近期免冠照四 张(彩照、黑白照片均可);3.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证明及法定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员均须提供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单位地址、联系人电 话);4.家庭主要财产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机动车辆等);5.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经济状况申报表》;6.其他情况证 明材料。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确认并给付

办理时限

按月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