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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基本编码 : 001030036000|实施编码:11431224MB1514441D4001030036000

常见问题

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在哪办延期手续?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选择在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吗?

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需根据《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中的相关条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