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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基本编码 : 000154005000|实施编码:12433123753399263A4000154005000

常见问题

申请时间要求?

国家法定工作日。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申请;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申请。

气象主管机构审批后,是否还需要其他部门审批?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应当在拟升放2天前持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批准文件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升放申请;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升放1天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交补正材料有时间限制吗?

经办人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向申请人发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齐的,受理机构终止本次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