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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待遇申领

基本编码 : 002014006010|实施编码:11431022578617066N4002014006010

常见问题

办理参保人员死亡待遇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必交资料: 一、参保人员死亡实施火化的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由单位或个人,提交《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待遇审核表》,《协议书》(表格到市社保处领取); 2、参保死亡人员身份证、火化证、火化发票(查看原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法定继承人员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查看原件,银行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法定继承人员与参保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查看原件,两人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两人结婚证复印一份);如父母不健在的情况,子女提供授权委托书确定继承人。 4、在协议书上本人签字处按上自己的手印; 二、参保人员死亡未实施火化的(土葬的)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由单位或个人,提交《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待遇审核表》,《协议书》(表格到市社保处领); 2、参保死亡人员身份证、医院死亡证明或住院资料、《安葬死亡证明》(安葬死亡证明到市社保处领取,医院死亡证明查看原件并复印一份) 3、法定继承人员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查看原件,银行卡或活期存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法定继承人员与参保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查看原件,两人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两人结婚证复印一份);如父母不健在的情况,子女提供授权委托书确定继承人。 4、在协议书上本人签字处按上自己的手印; 三、结算到单位的,提交《单位委托书》(表格到市社保处领),收据。 办理程序:必交资料准备齐后,把资料交市社保处审计稽核科审核,签字盖章,去对应业务科(单位在职人员:征缴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管理科,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管理科)打结算单,最后去财务办理转账手续。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湘人社发〔2013〕40号、湘人社发〔2014〕11号文件要求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