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户口登记

基本编码 : 00070910500Y|实施编码:11430300006222317J500070910500Y

常见问题

办理户口迁出及注销登记所需的材料?

按以下迁出或注销类别(对象)提供申报材料: ( 1)、公民在省内迁移户口的,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不需向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和办理迁出手续。 (2)、公民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离婚回原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务工经商、购房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3)、公民因考取高校、职业院校或因高校、职业院校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的,凭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出凭证材料、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其中所称的“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出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被外省学校录取的,为录取通知书; (二)毕业生或肄业生将在校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迁回外省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为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明; (三)毕业生将户口迁往外省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 (四)转学到外省学校的,为转学凭证材料。 (4)、公民服兵役的,应在入伍前,持入伍通知书、入伍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不收居民身份证。 (5)、公民赴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应持赴外定居凭证材料、定居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其中所称的“赴外定居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民赴台湾定居的,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通知或已取得的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入境时持用的台胞证; (二)公民赴香港、澳门定居的,为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领取前往香港、澳门通行证通知书及注销户口通知书。 (6)、公民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的,其户主或家属应持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生效判决书、失踪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向失踪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7)、公民因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或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的,应持取得外国国籍的证件或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的凭证材料、本人户口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8)、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定期核查公民服兵役、赴港澳台定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自动丧失或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后户口未及时注销,或者存在其他应销未销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凭有关证明或调查核实材料注销应销户口人员的户口。 (9)、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的,公安机关依据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申请,应当告知住所原登记人员迁出户口。拒不迁出的或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其户口迁至辖区集体户。属于被拆迁的,应告知被拆迁人员将户口迁往新住址,对拆迁房屋上的未迁出的户口予以冻结,只出不进。

办理证明申请具体位置在哪里?办理条件?可否委托办理?

公民户口注销所在地派出所。 需要在公安机关办理过户口注销手续,并能通过电脑信息或查阅户籍档案核实或申请人能提供公安机关曾注销其户口的证明材料,才能出具相关证明。 一般需本人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以便民警调查了解情况,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的,需按规定写授权委托书请人代办。

办理出生登记上户申请具体位置在哪里?

新生儿 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县(市)区公安分局(超出1岁新生儿上户需先在派出所申请,再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出生登记上户需要哪些材料?

在我市登记户口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1)、在国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新生儿系非婚生育的,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出生登记。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其监护人凭申领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出生登记。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新生儿,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出生登记。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公安派出所应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真伪核验,发现出生医学证明可疑的,应当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对因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可凭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者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接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材料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3)、在国外出生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新生儿: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子女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4)、在香港、澳门出生的新生儿:港澳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经港澳公证部门公证的自愿放弃该子女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及公证书、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5)、在台湾出生的新生儿:台湾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如父母一方是台湾户籍居民的,还须提供台湾户籍部门出具的该子女未取得台湾户籍的证明。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新生儿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还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认新生儿民族成份申请书。

出生上户可否委托办理?

一般需父或母(监护人)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以便民警调查了解情况,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的,需向派出所申请并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