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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基本编码 : 000115004000|实施编码:1143122400665838014000115004000

常见问题

农村村民建房面积有什么要求?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