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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基本编码 : 000117017000|实施编码:11430423MB1756563D4000117017000

常见问题

占用费缴费标准是什么?

1.依据《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附件第五项 城市道路占用费:建设工程项目,县(市)1元/日.平方米;其他项目,县(市)2元/日.平方米。 2.依据《关于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第二条 涉及企业,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降低50%,降标后的标准为:建设工程项目,县(市)0.5元/日.平方米;其它项目,县(市)1元/日.平方米。

在单位和个人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的,需要缴费场地使用费吗?

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2004修正)第十六条 在单位和个人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广告发布者和场地所有者协商确定场地使用费。

户外广告即将到期,该如何续期?

户外广告设置人在广告到期前一个月,向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依程序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在公共场地,市政公用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的,要向场地或设施的管理单位缴纳占用费吗?

要缴纳占用费。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2004年修正)第十六条 在公共场地,市政公用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向场地或设施的管理单位缴纳占用费。其缴费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