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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基本编码 : 00013200800Y|实施编码:11431224MB0W420741400013200800Y

常见问题

哪些机构可以申请?

经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经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及所属机构;拥有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经营权的胃有或国有控股机构。

可以申领《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是哪些单位?

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一)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机构; (三)具有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能力的国有或者国有控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