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2020年4月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
为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7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
二、评价内容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实化落地举措,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创造并复制、推广改革典型经验。
2.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创新突破。大力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督查行政许可清单、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覆盖度、完备度及标准化、精细化程度等情况。
(二)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情况
1.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对省政府发布的两批200件“事”,全面实现县域通办、市域通办。
2.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智能导办。梳理已公布事项证照种类、场所性质、场地面积、区域环评、投资金额等情形和审批要求,形成智能式菜单,实现在线框选。迭代升级“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功能,智能生成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材料提交方式,简便操作。
3.建立健全“一件事一次办”制度规范。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
4.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帮(代)办服务全面推行。
5.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细化国务院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公布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信息,开设统一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1.“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纳入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三级(含三级)以上事项比例达到70%以上;积极向国家平台汇聚各类证照数据;大力提高网上办结率。
2.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监管职责,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建设。
3.“互联网+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全面、准确、及时向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本地区本部门监管数据;按要求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任务。
(四)行政效能建设情况
1.行政效能电子监管。全面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动部门、事项全覆盖;全面、准确、及时汇聚本地区政务服务数据,实现应汇尽汇;有效控制办件、咨询件红黄牌的产生,加强个案监管和追责问责,政务服务法定办理时间和承诺办理时间提速率稳步提升。
2.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及运用。推动“好差评”评价入口对层级、事项、服务和对象的线上线下全覆盖,引导企业、群众积极参与评价,并实时准确上传数据。及时开展差评处置,做到差评件件有整改。将“好差评”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评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3.12345政务服务客服号建设和“省长信箱”办理。按要求对政务热线进行整合,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要实现“一号对外”;规范热线运行,不断提升12345热线接听和办理能力。及时规范办理“省长信箱”企业群众来信,确保件件有落实。
(五)政务管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情况
1.建立健全运转顺畅的政务管理服务工作体制,完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责任体系。
2.及时总结报送本地政务管理服务工作特点、亮点,尤其是总结在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过程中的“土特产”、“一招鲜”。
三、评价方法
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相关情况确定市州、县市区激励名单。统筹采用各种评价方法,包括内容指标量化评估、经验材料收集、集中推优、明察暗访、日常台账考核、体验式办理、网上数据比对等,综合运用省政府真抓实干大督查和营商环境评价相关结果。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和数据。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相关数据的市州、县市区,将取消年度评价资格。
(二)年底,根据评价标准,对各市州进行综合排名。县市区激励名单由各市州负责推荐,省政务局进行评比核查。
(三)按照统一时间安排,根据排名情况,将拟激励表扬市州、县市区名单按程序报送省人民政府。
五、激励措施
(一)通报表扬。提请省人民政府对政务管理服务工作综合排名靠前的市州、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
(二)资金奖励。对获得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的4个市州、10个县市区按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
(三)经验推介。对有关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在全省范围内优先进行推介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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