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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8〕21号)

  • 发布时间:2018-09-30
  •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YYCR—2018—010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岳阳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6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10月底前,将我市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减并为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和发票申领3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为2.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为1个工作日,发票申领为0.5个工作日。同时,将银行开户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实施流程再造。完善各级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区和自助服务区,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务中心同步推进。合理配置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社保等服务窗口,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岳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以前)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在线服务。加快建成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级业务审批服务系统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省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功能扩展,实现全市各级工商、公安、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实现企业网上提交、网上缴费、网上领票、网上办理。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以前)

(三)简化企业登记流程,提升便利化水平。大力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不得违反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的有关规定。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企业登记“零见面”或“最多跑一次”。简化设立登记审核流程,在“一审一核”的基础上,试行“审核合一”工作机制,实行企业登记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提高审批效率,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以前)

(四)推行企业网上申办刻章,提高公章刻制效率。取消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要即时将企业登记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同级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要将辖区内具有资质的公章刻制单位名录提交同级企业登记机关,由该机关在政务大厅或企业登记注册大厅进行公布,并嵌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刻制单位。推行新办企业网上申办刻章、网上缴费(备案免费)和公章制作单位网上自动备案模式。公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以前)

(五)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压缩发票申领办理时间。税务部门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办理时间,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实现即时办结,最多不超过0.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以前)

(六)压缩银行开户办理时间。新办企业自主选择商业银行开户。商业银行要落实实名制要求,加强企业开户尽职调查,优化资料受理、上门核实、面签等业务流程,利用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加快申请资料提交,提升银行开户审核效率。对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银行开户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责任部门:市人民银行,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以前)

(七)优化企业社保服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即时办结,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我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等便利化服务,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市人民银行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压缩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涉税事项及发票申领、社会保险登记、银行开户的办理时间。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要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开展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找问题、促整改,不断提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效能。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在立足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各级财政部门要为本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二)加强窗口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配备和培训,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窗口工作顺利运行。要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相关改革政策,解读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具体措施,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增强改革获得感。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工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政府(管委会)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