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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 发布时间:2024-02-29
  •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一、起草目的及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配审批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绩效考核模式等内容,充分考虑财政改革工作的新要求和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印发《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印发《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岳办发〔2020〕4号)、《岳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22〕16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主要内容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共六章二十五条,包括:征收范围及部门、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收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六个方面。

第一章:征收范围及部门,共两条。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对象、征收部门。

第二章:征收标准,共五条。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缴纳计算公式、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算方式。

第三章:征收程序,共六条。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时间、残联认证审核时间、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时间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缓缴办理程序。

第四章:收入分配,共四条。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省与市、县(市)区三级分成比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市本级与各区分成比例以及税务部门征管费用安排。

第五章:使用管理,共四条。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编制审批、资金审核拨付程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和使用,压缩自由裁量权,提高公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事后绩效评价基础上强化事前、事中绩效评价,实行了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残疾人就业保障安排的重要依据更加注重资金的成本效益和绩效目标结果导向,强化了支出责任,提高了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绩效和监督管理成效更加明显突出。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四条。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安全监管的必要性以及违规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