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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三阁司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5-26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政发〔2021〕88号



关于印发《2021年三阁司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改善三阁司镇河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隆回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结合三阁司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三阁司、美丽三阁司建设,加快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库综合功能,构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三阁司镇所有河库。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村(居)、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库管理措施;河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的设置

  根据三阁司镇目前河库管理体系,构建村( 居)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一)由镇党委书记刘松贵担任“第一河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飞燕担任“总河长”,党委副书记范贤军、镇党委员、副镇长张代龙、副镇长马尚华担任副总河长,相关职能单位、站所作为“河长”责任单位;

  (二)河系所经村(居)设立“村(居)河长、村(居)组织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水质监测监控。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二)全面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沿河库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环保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围网养殖,切实减少沿河库农业面源污染。

  (三)着力推进河流水库整治。采取有效生态措施,改善河库水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清淤,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河库清淤工程,加强淤泥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大力实施沿岸植被恢复工程,有效隔离和控制入河污染物;加强河库与河岸垃圾清除,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卫生监管,建立属地河岸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排污管网铺设,实施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接管处理,推进沿河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河库两侧企业、畜牧业等污水排污口全面封堵,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六、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三阁司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

  (二)“河长”职责

  “河长”是所负责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三)“河长”责任单位、站所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沿河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提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沿河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农综中心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自然资源办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沿河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沿河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林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和高山湿地修复工作。

  中心校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影响水环境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三阁司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三阁司镇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三阁司镇河库,安排专项资金对河长制工作金费有保障,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丽三阁司”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居)。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八、水库污染整治方案

  (一) 2021年三阁司镇全面清理水库承包合同凡承包到期已满的水库,一律退出养殖承包,禁止再签订合同。承包期未满的水库,原则上协商解除承包合同,确因特殊原因不解除的,现已签订补充协议,实行人放天养。

(二)禁止不得使用化肥,饲料,粪便。

  (三)全面禁止在水库上游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养殖场,对环保部门验收未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依规一律关停。

  (四)各水库落实治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确保2021年度小( 一) (二)型以上水库水质达标并不反弹。





                            三阁司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