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个人服务
  • 法人服务
  • 部门服务
  • 便民服务
  • 互联网+监督
  • 我的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详情

雨湖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启动

  • 发布时间:2019-12-11
  • 来源:红网雨湖站     

12月11日,雨湖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清平出席会议,副区长章光明主持会议。

2020年度,雨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9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的对象从2020年元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为参保缴费扫尾期,在参保缴费扫尾期以户为单位参保的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未以户为单位参保的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集中缴费期过后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此外,对困难群众参保将按政策由财政全额资助。

张清平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是惠民工程,是确保最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民生保障的一件大事,也是与脱贫攻坚等重要决策密切相关的工作。从2020年开始城乡居民医保的征缴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力量进一步加强,这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张清平强调,要提高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意识,要直面现实、正确对待工作难点,要突出重点、强化举措务求实效,要加强督办、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征缴工作任务,为提高雨湖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做出积极贡献。

会上,区医保局局长谭敏解读了2020年雨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相关政策;区税务局局长朱文平传达了湘潭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并就如何做好2020年度医保征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