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意见精神,进一步改善服务、优化环境,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2018年5月,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3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意见精神,进一步改善服务、优化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若干意见》,提出了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主要是通过三项举措深入推进。一是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全市本级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及申报材料清单;二是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行为,加快落实《湘潭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投资企业承诺制试行办法》;三是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使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投资项目审批和报建手续。
(二)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依托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逐项梳理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清理、核查已办理、正在办理、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
(三)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从着力培育创新性民营企业、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支持、扶持民间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多元化农业投资四个方面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
(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造良好环境,规范有序推进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五)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加强涉企收费监管三个方面努力实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六)努力破解融资难题。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实现每年小微金融服务“两增两控”;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推动落实企业上市三年“蝶变”行动计划;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客观评价民营企业实力,积极推动信用资源转化为信贷资源。
(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公示机制,通过“信用湘潭”网站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失信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修订完善《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意见》。
(八)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一是加强政策协调,全面梳理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逐项检查政策措施在本地区、本区域落实情况;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落实,对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及时做好民营企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
(九)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一是研究出台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二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
三、政策亮点
《若干意见》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政府文件基础上,紧密结合湘潭实际,紧扣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一主题,具有以下方面的亮点:
一是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行为。加快落实《湘潭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投资企业承诺制试行办法》,明确了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及园区、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在监管、服务方面的工作职责,并强调严肃责任追究,确保了企业投资承诺制度各方责任主体履责到位。
二是扶持民间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组织召开“潭商大会”,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66家单位按照“一对一”服务原则与一家异地湘潭商会或异地湖南商会进行联络对接,负责邀请商会企业家回乡参加潭商大会,为湘潭与商会所在城市经济交流搭建桥梁。此外,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湘潭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发展,年内积极争取新增3家省级龙头企业,组织参加两场湖南省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会,重点打造湘潭10大农产品,培育槟榔、湘莲、沙子岭猪等10个以上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三是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探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制定出台《湘潭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登记指导目录》。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年内压缩三分之一的货物通关时间。实施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政策,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可分期缴纳,最迟不得超过半年需全部缴清土地价款。
四是努力破解融资难题。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建立“产业链+产业联盟+牵头行”联动机制,开展链长、盟长、行长“三长携手,共建产业”系列活动,实现每年小微金融服务“两增两控”;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推动落实企业上市三年“蝶变”行动计划;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客观评价民营企业实力,积极推动信用资源转化为信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