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业务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潭经管发〔2020〕57号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行政
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纪工委,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驻区机构,综保区办公室,响水乡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九华街道办事处,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9〕50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湘潭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潭政发〔2020〕7号)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共计事项32项(详见附件)。现将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施行动态调整。
今后,凡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应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决定等作依据;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确需新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附件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行政审批实施机关 |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
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机构 |
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向企业和群众收费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中介服务时限 |
处理决定 |
备注 |
1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由审批部门组织的评估、评审自受理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价意见书,技术复杂的重大项目延期5个工作日) |
项目单位一般应当委托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也可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审批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评估、评审 |
2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由审批部门组织的评估、评审自受理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价意见书,技术复杂的重大项目延期5个工作日) |
项目单位一般应委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具备相应能力的,也可自行编制项目建议书)。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审批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评估、评审 |
3 |
项目概算书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由审批部门组织的评估、评审自受理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价意见书,技术复杂的重大项目延期5个工作日) |
项目单位一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概算书(项目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也可自行编制概算书)。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审批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评估、评审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一般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约定)。由审批部门组织的评估、评审自受理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价意见书,技术复杂的重大项目延期5个工作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
审批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评估、评审 |
5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2017年)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一般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约定)。由审批部门组织的评估、评审自受理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价意见书,技术复杂的重大项目延期5个工作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
审批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评估、评审 |
6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
取水许可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2006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2017年) |
无特定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书,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
7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无特定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
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无特定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9 |
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说明文件的编制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无特定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0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3年) |
有合法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
否 |
- |
13个工作日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
|
1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无特定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监测,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监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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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水利部令第46号第一次修订,2014年;水利部令第48号第二次修订,2016年;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订,2017年) |
有合法编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项目法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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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无特定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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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开工报告批准、竣工验收备案;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否 |
- |
一级工程审查不超过10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工程审查不超过7个工作日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该事项已实行多审合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中介服务费由市财政支付 |
人防施工图审查已按工改要求纳入“多审合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市财政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
15 |
人防工程设计 |
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开工报告批准、竣工验收备案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设计技术评估、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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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申请人可自行按相关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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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选址论证报告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申请人可自行按相关要求编制选址论证报告,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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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土地估价 |
建设用地供地审查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一般3~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约定)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土地估价,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土地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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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节地评价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2001年;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第二次修正,2016)《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湘国土资发〔2017〕4号)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一般30个工作日 (具体时间由双方依据工程复杂程度协商约定)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0 |
踏勘论证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2001年;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一般30个工作日 (具体时间由双方依据工程复杂程度协商约定)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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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
无资质等级要求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也可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2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权限内入河排污口(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设置入河排污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水利部令第22号,2004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订,2015年) |
无资质等级要求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3 |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2009年;公安部令第119号修订,2012年) |
无资质等级要求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申请人可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人员必须为注册执业人员。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4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社会事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5 |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编制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社会事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6 |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
森林资源流转审批 |
社会事务局 |
《湖南省林业条例》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伐区设计文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7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带有储藏设施)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社会事务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2013年)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8 |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社会事务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2013年) |
有合法资质的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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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 |
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发布,2006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2014年) |
具备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相适应资质等级的评估单位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
办事企业自行寻找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具证明 |
30 |
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评估报告 |
焰火燃放许可 |
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 |
《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 |
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家组或评估机构 |
是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约定时间 |
|
办事企业自行寻找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具证明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