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30家疫情应急粮油加工企业将获补贴 湘潭两企业列入其中
近日,为解决疫情期间农民余粮出售问题,支持疫情应急粮油加工企业开展生产,稳定粮油市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相关补贴方案,由省财政对全省30家疫情应急粮油加工企业给予收购补贴,其中,湘潭市的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和湖南金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补贴名单中。
根据规定,从2020年1月24日(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时间)至疫情结束(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结束时间为准),这两家企业直接收购了农户和多元种植主体的余粮,则可以申领享受一次财政贴息。从其他企业处购进的粮食、从粮食经纪人处购买的储备轮换粮等不在补贴范围内。
收购补贴分两种形式发放,一种为有银行贷款且在此期间有收购行为的,遵循贷款金额和收购金额两者比较取其小的原则,贴息利率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据实贴息;另一种为经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核实企业经营状况好,在疫情期间收购了农民余粮,确实无银行贷款的,根据最终核定的稻谷收购金额,按照农发行确定的政策性粮食1年期贷款利率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