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引下丨湘潭市出台30条措施 关心关爱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
为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者,日前,湘潭市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措施》从适当提高待遇、做好职业伤害保障、改善防护条件、切实减负减压、保障身心健康、加强关爱慰问、开展表彰褒扬、加大宣传力度等8个方面细化30条具体措施,旨在切实解决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励他们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团结带领基层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每条措施细致入微,从物质奖励到精神释压,都力争让奉献在一线的社区(村)工作者能够得到与他们的付出相匹配的待遇。
自疫情发生以来,广大社区(村)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日夜值守、英勇奋战。《措施》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社区(村)“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者、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各地应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适当提高绩效考核评优比例或岗位等级。表现突出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等级晋升年限可缩短1年。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符合条件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保障及时救治。同时,各地要按规定落实社区(村)防控工作经费,改善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防护条件。
如何让基层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地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措施》要求,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一般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坚决制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派人员、要表格。各地要注重从县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抽调更多干部特别是表现优秀的骨干支援基层,充分发挥驻社区联络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等指导帮扶作用。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疫情,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应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
社区(村)工作人员防控任务重、压力大,保障其身心健康尤为重要。《措施》指出,在保证人员力量的前提下,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社区(村)工作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疫情期间连续工作15天以上的,要安排强制休息。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社区(村)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开展走访慰问,加大划拨党费中用于慰问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的比例;组织帮扶行动,给予家属更多的帮助和关爱。
此次战“疫”中,各社区都进行了艰苦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措施》提出,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社区(村)工作人员,表现突出的优先纳入社区(村)“两委”换届推荐人选;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在择优比选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招录(聘)街道(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火线发展入党。及时通报表扬宣传疫情防控一线的先进典型,表现特别突出的,按相关规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