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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推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0-02-21
  • 来源: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一、编制背景

公路养护是充分提高公路建设投资效益、增强交通服务功能、维护公路建设成果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公路运营安全的有效措施。在新形势背景下,我国普通国省干线建立公路养护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就是为了实现公路养护管理的规范化及其资源效益的最大化。而随着我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公路养护也由从前的以人工养护为主,逐渐发展为人工养护为辅、机械化养护为主的养护管理模式。同时,如何对公路养护进行管理来保证公路的安全畅通,并最大限度的增强公路的通行能力,也成为我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问题。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湘发〔2019〕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计统〔2019〕38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总体要求、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五部分构成。

(一)明确总体要求。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湘潭市国省干线公路整体通行能力、安全保障能力、路域环境综合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力争通过2-3年时间,努力实现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养护和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二)确定组织形式。路长分市、县、乡(镇)三个层级,分别由市级领导、县级领导和沿线乡(镇)领导担任。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

(三)划定工作职责。明确市、县、乡(镇)各级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对本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实施全面综合治理,并成立市路长办,统筹协调部署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的专业性养护和公路执法工作。

(四)把握工作要求。建立市、县、乡(镇)三级公路管理网络,严格按照“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开展“路长制”实施。主动向社会公示路段路长和责任人的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一批先进典型,推动群众广泛深度参与到公路养护工作中来,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掀起全民爱路护路热潮。

(五)强化保障措施。各级各部门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路长制”工作考核制度,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责任制评价内容。市、县(园区管委会)、乡(镇)将公路“路长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本级每年投入资金300万元,充分保障“路长制”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