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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0-02-21
  • 来源: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全面推进我市高考综合改革,确保我市各高中学校尽快适应新高考的变化,实现新旧高考模式的平稳过渡和无缝对接,促进我市高中教育的深度变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湘潭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等重要会议,审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年,上海、浙江启动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2019年2月,教育部正式确定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作为第三批进入改革试点的省份,2016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5号),2019年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8号)提出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曹炯芳书记,张迎春市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我市高考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我市《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牵头起草、反复修改,再分别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的意见,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呈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最后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二、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确保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思想认识、教学管理、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各方面均以良好状态从容应对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环境,保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阐明了推进我市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措施”。具体内容分六部分:一完善制度设计,成立以政府主导教育牵头,宣传等八部门联合领导机构,形成改革合力,统筹组织推动,完善制度安排,提供政策支撑和资源保障,组建课题研究团队,开展课题研究,探索改革实施路径组建课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二明确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各部门的责任分工。三组织培训宣传。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积极营造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加强条件保障。加大对新课程新高考及相关配套改革的经费投入,加强普通高中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平台等资源建设。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新课改理念下的高中教学课程体系。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指导学生选课走班。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以用为本,多渠道补充教师,建立教师“能进能出”机制。

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一是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9月-2020年12月)应对高考挑战,积累经验在全市推广。二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月-2021年5月)认真梳理在推进过程发现的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确保全市高考综合改革不掉队和走在前列。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加强规范管理。三是要加强业务指导。要做好政策解读,组织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培训,教研部门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

 

湘潭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