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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9-05-23
  • 来源:长沙县     

    近日,我县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完善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事故预防、快捷理赔、费率调节等工作机制,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全县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救援三道防线的建立。

  一、为什么出台《方案》?

  长沙县安全生产点多线长面广,风险无处不在,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

  二、《方案》适用范围?

  对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包含生产、经营、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和重点使用单位、成品油与天然气长输管线管理和经营企业)、烟花爆竹(包含批发、零售)、交通运输(含公共交通、公路建设、航道建设、站场建设、水路运输、道路运输、驾培服务、汽车维修服务)、建筑施工(包含市政工程、民用建筑、水利建设工程)、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特种设备(包含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冶金、有色、机械、轻工、化工、医药、纺织、建材、烟草、商贸(餐饮)、电力、农业机械(运输作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和城市中心区域的商场、地下商场、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保险责任应包括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增加投保职业病相关保险。

  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季节性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施工行业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生产经营建设周期确定。除被依法关闭取缔、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外,投保企业不得延迟续保、退保。

  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条款费率如何确定?

  各行业领域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准指导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费率调整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1. 事故记录和等级:费率调整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发生事故、事故次数和等级确定。2. 其他: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是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近年赔付率等。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性,可进一步完善费率调节机制。各承保公司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费率浮动标准。

  六、如何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县域保险机构投保,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在县域保险机构投保。保费由企业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对企业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