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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文明行为 做文明市民

  • 发布时间:2019-05-01
  • 来源:长沙晚报     

     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5月1日起,《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排队礼让、文明养犬、移风易俗等文明行为被一一规范。这是32年来长沙第一部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与经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5章37条,其出台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条例》制定过程和意义怎么样?有哪些亮点和特色?近日,记者专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海,请他围绕《条例》出台的意义、内容、亮点和特色进行详细解读。

谈意义

提升文明城市品质的有力措施

《条例》的出台有何重大意义?

王国海表示,通过地方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市法治建设,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养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提升全市文明城市品质的有力措施。

行为文明是一种美德。《条例》的出台,通过立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倡导和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可以促使公民的文明素养和公德之心与日益丰裕的物质生活相匹配,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和谐、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生活。

长沙已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但文明城市发展永无止境。通过立法来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既能固化长沙多年来文明城市建设的宝贵经验和丰富成果,也为新形势下提升文明城市品质、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谈内容

倡导市民遵守四方面文明行为

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值得倡导的文明行为,哪些又是应当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条例》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条例》规定倡导、遵守的文明行为,包括公共秩序、家风建设、社会互助、遵规守约四个方面,第六条是对文明行为的总括。并规定了禁止的四个方面不文明行为,包括损害市容环境、妨碍交通、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

谈亮点

效率高:从立项到完成仅用了一年半

这是一场值得标记的“高效战”,《条例》从立项到完成,仅用了一年半时间。《条例》历经起草、调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向市委常委会议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向省人大常委会报批、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等程序,经历了二十余次修改完善。

形式新: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形式制定

《条例》最大的亮点在于,其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形式制定,是长沙32年来第一部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与经济社会生活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此次《条例》的出台的意义在于: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功能和作用,有效地行使了大会立法权;另一方面,尊重和保障代表权利,提供了代表依法履职的平台,极大地增加了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这在全省也具有标杆作用。

民意实:发出调查问卷17万份,回收近15万份

《条例》的制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立法过程中,发出调查问卷17万份,回收近15万份,充分了解市民对立法必要性、应当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应当禁止和处罚的不文明行为等方面的观点看法。同时,召开立法论证会和座谈会,广泛深入听取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道德模范、“湖南大学软法研究中心”法律专家等社会各界的意见。

设计好:着力成为管用好用的精品立法

《条例》的制定,从一开始就恪守“精准立法、精细立法、精致立法”的原则,着力成为管用好用的精品立法。

制定过程中,《条例》较好地处理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不文明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关系,较好地把握了法律干预社会生活的尺度。在把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通过法律来提升道德底线的过程中,既不止步于当下文明水平只做简单的归纳,也不脱离社会实际盲目攀高造成“普遍违法”,按照“跳起来、够得着”的目标,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

谈特色

精致立法,体现地方特色

《条例》把“倡导向雷锋等英雄模范学习”等接地气的条款写入条例,作为对公民文明行为总体要求的内容,强调了雷锋精神在家乡的传承与发扬。同时,考虑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市民息息相关,需要普遍遵守,因而区别于其他法规中法律责任与上位法的衔接一般只作一条规定的做法,对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四类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按行为类别逐类与十余部法律法规进行衔接,增强了条例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

星城夜谈

让文明风吹拂长沙城

文峰

今日起,《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全市文明行为将有法可依,生活中很多习以为常的行为有了明确的法律约束和规范。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虽然每个人对事物价值的判断不尽相同,但一种行为对于社会产生的影响,不是个体认为有就有、没有就没有的。现实中,总有人“以自我为圆心,自私自利为半径”生活。他们经常做出不文明的举动影响他人利益,乃至损害公共利益。因为缺乏敬畏,他们不怕道德谴责。这就需要法规来管理。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就是要促使文明行为成为一种个体自觉和日常习惯。

诸多正面和反面的例子都昭示我们:文明课是修养课,必须修去不良之行,养成美德之心;文明课是细节课,必须在日常细节中精雕细琢;文明课是公共课,必须要有制度保障和行为引导;文明课是自习课,个体对待文明素养要深思笃行。

我们相信,随着《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随着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和文明之美交相辉映,长沙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必将获得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更加丰富的道德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