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 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通知》(浏政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保护和生态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蕉溪镇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本管辖区域内的耕地保护、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负总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国土资源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共同承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动态巡查、查处整改工作;村负责做好本村自然资源管理和监管工作;在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执法中,行政执法、公安、工商、电力、供水等部门在验证、违法行为认定、调阅资料、维持秩序、暂扣证照、断电、停水等方面予以配合;联村领导、联村组长、网格员协助安排部署所联系村的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联村指导员具体指导。
三、加强巡查,严查快处
1.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规划区、拆迁安置区建设用地范围、规划控制区、线型工程、重要河流禁止建设区和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为管控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重点区域。
2. 明确巡查责任。建立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机制,分片包干到人。
3. 健全报告制度。
4. 建立举报监督机制。
5. 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