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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1-06-02
  • 来源:湘西州人民政府     

一、发文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二、政策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共分为六部分内容,其中,第一、第二部分通告我州行政复议职责相对集中及行政复议机构情况;第三至第五部分通告2021年6月1日后我州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救济途径等具体规定;第六部分通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联系方式情况。

四、成文过程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由湘西州司法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文件进行起草,送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进行审查,层报湘西州人民政府领导签发后,正式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