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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 发布时间:2020-05-12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

000524017000

二、适用范围

自然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四、设立依据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五、受理机构

(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六、决定机构

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办理条件

保障对象是户籍在本区内享受政府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

特定要求

1

申请

原件

1

必要

纸质

 

2

户口、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1

必要

纸质

 

3

烈士证明书或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平反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必要

纸质

 

4

本人与烈士或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

原件

1

必要

纸质

 

5

属于烈士过继子女的证明材料

原件

1

必要

纸质

 

6

城镇户口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原件

1

必要

纸质

 

7

本人18周岁前未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的证明材料

原件

1

必要

纸质

 

8

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原件

4

必要

纸质

 

9

银行存折

复印件

1

必要

纸质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XX县市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不含资金发放时间)。

十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十三、结果送达

打卡发放

十四、申辩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政务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政务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办理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县(市)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0743-XXXXXXX(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网上咨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XXXXXXX(县市优化办)、0743-XXXXXXX(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服务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二)电话査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

(三)网上查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

2.问:是否本人现场申请?

答:可以委托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