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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

  • 发布时间:2020-05-12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

430517007W00

二、适用范围

自然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四、设立依据

《湖南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函〔2017〕296号)

五、受理机构

(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六、决定机构

XX(市)住建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已被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下文明确)、完成改造、验收合格。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未被县政府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未完成改造,未验收合格。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1.建房控制在以下面积以内: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人均18平方米,对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

2.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

特定要求

1

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

1

必要

纸质

资料齐全,手续完善

2

户主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复印件

1

必要

纸质

 

3

存折(银行卡)账号

复印件

1

必要

纸质

农村居民要求“一卡通”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XX县市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办结告知后的资金发放时间)。

十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十三、结果送达

网上反馈。

十四、申辩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政务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政务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办理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二)电话咨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0743-XXXXXXX(县市住建局)

(三)网上咨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XXXXXXX(县市优化办)、0743-XXXXXXX(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服务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二)电话査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三)网上查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常见问题解答

1.:目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对象是哪些人?

:已被纳入改造计划(文件明确到户)的对象。

2.: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政策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农民自筹、政府补助、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资金构成。不同县市政府补助标准不同。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必须拨付到农户?

: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的,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常见错误示例

1.未达到验收标准或未验收前申报补助资金。

2.未按要求提供“一户一档”资料。

3.未经乡镇审核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