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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取消集中认证)

  • 发布时间:2020-05-12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取消集中认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

43201400BW02

二、适用范围

自然人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五、受理机构

(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六、决定机构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2.履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且缴费年限已满;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未通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未缴满缴费年限的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1.符合规定条件,参保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村提出申请。

2.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

特定要求

1

身份证和户口薄

原件

1

必要

纸质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XX县市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十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十三、结果送达

网上反馈

十四、申辩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政务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政务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办理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二)电话咨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0743-XXXXXXX(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网上咨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XXXXXXX(县市优化办)、0743-XXXXXXX(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服务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二)电话査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三)网上查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常见问题解答

1.问:取消集中认证,应该怎样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答:所有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以利用手机AAP自助认证系统完成资格认证。

2.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养老保险认证

答:承诺1个工作日办完

3.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