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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48项) > 详情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发布时间:2020-05-12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

002014001006

二、适用范围

自然人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三、参保范围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六条

五、受理机构

(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六、决定机构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1.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

2.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

特定要求

1

户口薄或身份证

复印件

1

必要

纸质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XX县市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十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十三、结果送达

网上反馈

十四、申辩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政务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政务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办理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二)电话咨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0743-XXXXXXX(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网上咨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XXXXXXX(县市优化办)、0743-XXXXXXX(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服务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二)电话査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三)网上查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常见问题解答

1.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的条件?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好参保登记?

答:承诺1个工作日办完。

3.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