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
432011204W00
二、适用范围
自然人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第七条
五、受理机构
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六、决定机构
XX县(市)民政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对能提供但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对一年内经过本站三次以上救助的,不予救助;2.对擅自离站放弃救助的、经查发现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终止救助。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1.对因偶遇被抢、失窃、务工不着、无亲友投靠而食宿等发生临时性困难的,可在弄清情况、履行必要手续的前提下给予救助。
2.提供救助地点为各级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站,救助期限为10天以内。
3.救助管理站根据需求向受助人员提供如下救助内容:①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②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③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④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⑤对没有交通费返乡、回住所地或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4.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 类型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特定要求 |
1 |
身份证 |
原件 |
1 |
非必要 |
纸质 |
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地等信息 |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XX县市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不含办结告知后的取件时间)。
十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行取件、窗口取件
十四、申辩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政务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政务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办理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二)电话咨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0743-XXXXXXX(县市民政局)
(三)网上咨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XXXXXXX(县市优化办)、0743-XXXXXXX(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办事服务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二)电话査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三)网上查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时,必须如实提供哪些?
答:①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②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③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④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⑤随身物品的情况。
2.问:救助站可以提供哪些救助?
答:①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②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③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④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⑤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3.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