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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 发布时间:2020-05-12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

432011204W00

二、适用范围

自然人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第七条

五、受理机构

(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六、决定机构

XX(市)民政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对能提供但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对一年内经过本站三次以上救助的,不予救助;2.对擅自离站放弃救助的、经查发现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终止救助。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1.对因偶遇被抢、失窃、务工不着、无亲友投靠而食宿等发生临时性困难的,可在弄清情况、履行必要手续的前提下给予救助。

2.提供救助地点为各级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站,救助期限为10天以内。

3.救助管理站根据需求向受助人员提供如下救助内容:①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②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③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④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⑤对没有交通费返乡、回住所地或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4.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

特定要求

1

身份证

原件

1

非必要

纸质

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地等信息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XX县市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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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不含办结告知后的取件时间)。

十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十三、结果送达

自行取件、窗口取件

十四、申辩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政务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政务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办理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二)电话咨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0743-XXXXXXX(县市民政局)

(三)网上咨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XXXXXXX(县市优化办)、0743-XXXXXXX(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服务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二)电话査询

0743-XXXXXXX(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三)网上查询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8/index.htm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时,必须如实提供哪些?

答:①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②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③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④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⑤随身物品的情况。

2.问:救助站可以提供哪些救助?

答:①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②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③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④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⑤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3.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