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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冷水江市砷碱渣管理办法》的制文说明

  • 发布时间:2020-02-10
  • 来源:冷水江市司法局     

关于制定《冷水江市砷碱渣管理办法》

的制文说明

一、制定《冷水江市砷碱渣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为了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逐步解决我市超期贮存砷碱渣历史遗留问题强化砷碱渣环境风险管控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锡矿山地区历史遗留砷碱渣和新增砷碱渣全部入库安全贮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政策依据 

《冷水江市砷碱渣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娄底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根据娄底市委常委会议(202024日第4次)议定事项“冷水江市要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好砷碱渣治理的属地主体责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因地制宜推动锑产业发展”确保锡矿山地区历史遗留砷碱渣和新增砷碱渣全部入库安全贮存有序推进砷碱渣无害化处置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娄底市生态环境冷水江分局组织起草了《冷水江市砷碱渣管理办法文件起草过程中共向3个市直部门征求了意见在综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此文稿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主要内容

《冷水江市砷碱渣管理办法》共二十一条明确了本办法起草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各相关部门包括环保、交通、税务、公安、乡镇等部门职责细化和明确了砷碱渣安全贮存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砷碱渣申报登记制度管理台账制度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利用等方面制度砷碱渣依法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定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