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基本数据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处置,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实验室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设置专(兼)职人员,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未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辐射站
行政处罚
对辐射工作单位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未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有关单位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
对拒绝或者阻碍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未取得登记证或者不按照登记证的规定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未按登记证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将登记新化学物质转让给没有能力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加工使用者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转让辐射安全许可证或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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