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1、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及买卖、出租或其他方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3、对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处罚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督察协调科
行政处罚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督察协调科
行政处罚
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处罚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督察协调科
行政处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空间规划科
行政处罚
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致使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危险废物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向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未按规定保存新化学物质的申报材料以及生产、进口活动实际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将以科学研究以及工艺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为目的生产或者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用于其他目的或者未按规定管理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科技标准产业科
行政处罚
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法制科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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