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台湾、香港、澳门医师未取得执业证书行医,未按照注册有效期从事诊疗活动,未按照注册执业地点、类别、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经行政处罚逾期仍不改进,生产、进口放射防护器材或者含放射性产品,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有关标准和卫生要求,伪造、涂改、转让放射防护器材或者含放射性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或者检测报告,生产、销售或者进口含放射性物质的玩具、炊具、餐饮具或者娱乐用品,使用不符合有关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建筑材料、天然石材,建造生活、工作、娱乐建筑物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存在《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所列违法情形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和人员(含台湾、香港、澳门在大陆短期行医医师)发生医疗事故的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使用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进行消毒处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属《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护士未履行通知、报告和保密等职责,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规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有关医务人员违反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强迫精神障碍患者劳动,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外科手术或者实验性临床医疗,侵害精神障碍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而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等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活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的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行为进行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而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在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时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情况,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拒绝接诊病,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等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对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未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未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未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控制措施,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等行为的处罚
常德市卫健委
法监科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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