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船舶在内河航行时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未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的;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的;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的;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对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未进行交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者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质安处
行政处罚
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对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运管处
行政处罚
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船员培训机构不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要求,进行培训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等违反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对出租、出借、倒卖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件以及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许可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处罚对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交通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交通工程设计、未按照交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交通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质安处
行政处罚
对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运管处
行政处罚
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运管处
行政处罚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运管处
行政处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审查,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严格实施监理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质安处
行政处罚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装备,未按规定在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使用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质安处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的气体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局
行政处罚
对道路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运管处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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