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等违反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政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人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未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未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反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新宁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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