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船员服务机构在船员用人单位未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或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港口经营人违规指定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提供船舶、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服务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水路运输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隐匿有关资料或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未持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擅自设置拆船厂进行拆船等违反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行为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相应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或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行政处罚
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船舶在内河航行时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未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的;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的;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的;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强行招揽旅客的,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等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事务中心
行政处罚
对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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