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
新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行为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接到监理单位关于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后未按有关规定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的处罚
新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处罚
新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未按照规定分工负责的处罚
新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处罚
新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超过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新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渣土办
行政处罚
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行为的处罚
新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处罚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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