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或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汇交测绘成果资料行为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制造使用权属证明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占用耕地破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不执行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设施与矿山主体工程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矿山企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不按时进行备案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及买卖、出租或其他方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执法监察大队
行政处罚
对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及买卖、出租或其他方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处罚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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