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存在《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所列违法情形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
行政处罚
对村卫生室违反基本药物制度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基层卫生股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使用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监督科
行政处罚
对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进行消毒处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
行政处罚
属《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行政处罚
对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规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
行政处罚
对有关医务人员违反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强迫精神障碍患者劳动,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外科手术或者实验性临床医疗,侵害精神障碍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而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等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活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的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在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时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疾控科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情况,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拒绝接诊病,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等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
行政处罚
对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未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未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未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控制措施,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等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监督科
行政处罚
对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法监股
行政处罚
对托幼机构存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第十九条所列违法情形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学校卫生监督科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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