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所属部门责任科室职权类型
  •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
  • 对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
  • 对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未对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未落实有关规定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进行消毒处理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医疗机构及负责人违反医疗药事管理规定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监督股行政处罚
  • 对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
  • 对买卖、出借、出租、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单采血浆站违法开展采供血浆活动行为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所列行为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单位或个人非法采集或使用人体组织器官或提供未经相关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实验室未按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实验活动未经专家委员会论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在未经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等行为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行为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未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健康局法监股行政处罚
  • 对医疗机构未按登记诊疗科目或超登记专业范围开展检验、下设专业行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问题等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
  • 对违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疾控科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血站和医疗机构非法采集、出售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医疗、保健机构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
  • 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而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等行为的处罚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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