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权限范围内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水政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等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擅自发布农业有害生物预报、警报、农业生物灾害信息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有关兽医人员不按规定报告兽药严重不良反应或者生产企业不及时报送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处罚,单位和个人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的处罚,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绥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行政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处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的处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处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行为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绥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行政处罚
农产品批发市场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监督管理股
行政处罚
无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生产记录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的处罚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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