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对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将企业、生产线或者工(库)房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对未严格执行有害气体检测制度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或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对未对职工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其他行业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职业卫生专职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的处罚
洞口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且擅自投入运行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未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办理有关手续,进行施工;需要试运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等行为的处罚
洞口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行政处罚
洞口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非煤矿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为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处罚
洞口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洞口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或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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