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等情形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违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的;弄虚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的;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的;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的处罚
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新邵县卫健局
行政处罚
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有关发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考核;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等情形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或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或者逃匿、迟报或者漏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违反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未同时抄告所在地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等违反《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较大涉险事故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新邵县卫键局
行政处罚
对承包单位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和未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出口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处罚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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