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施工单位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对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或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燃气和安全生产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政法安监科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对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燃气经营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罚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燃气和安全生产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者暗示承包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使用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规定实行监理、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指定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厂、供应商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处罚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给排水管理科
行政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政法安监科
行政处罚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处罚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给排水管理科
行政处罚
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的处罚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燃气和安全生产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擅自安装、改装、拆迁管道燃气设施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记的,倒灌瓶装燃气的,擅自倾倒瓶装燃气残液的,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的处罚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燃气和安全生产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罚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燃气和安全生产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政法安监科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条例规定,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等情况的处罚
邵阳市水利局
质监站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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