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所属部门
责任科室
职权类型
对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及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对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污染和破坏自然保护区环境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未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未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对未执行环境监测结果报告制度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违反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规定的处罚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支队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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