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所属部门责任科室职权类型
  • 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医疗卫生人员不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罚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未取得有关证书的机构、人员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医学技术鉴定,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等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而擅自营业的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消毒产品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或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的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医师执业活动违反规定、制度、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等的处罚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擅自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未经办理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而擅自在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未按规定采取处置措施、报告危害健康事故等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对在车船上发现的检疫传染病病人、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未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行为的处罚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未对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未落实有关规定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进行消毒处理行为的处罚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单采血浆站违法开展采供血浆活动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所列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实验室未按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实验活动未经专家委员会论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在未经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等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未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血站和医疗机构非法采集、出售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卫生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而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等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 对未履行艾滋病监测、咨询、初筛、检测、技术指导等职责,公开艾滋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家属等行为的处罚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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