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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调整和更改自然保护区性质、范围、界限审核
事项名称 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调整和更改自然保护区性质、范围、界限审核 基本编码 000164099000
实施机关 湖南省林业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暂无)第十条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 (一)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四)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五)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第十五条 自然保护区的撤销及其性质、范围、界线的调整或者改变,应当经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自然保护区的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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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责清单 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调整和更改自然保护区性质、范围、界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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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