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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查验核实和终止保障资格

实施编码:114304810062951022543109911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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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查验核实和终止保障资格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耒阳市坛下乡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4550008

    0734-455000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衡山县户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耒阳市坛下乡政务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9:00-12:00,15:0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审核

1个小时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小时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第二条:规范认定流程。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类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以及死亡、失踪等情况进行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对有异议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关于终止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规定保障情形的,应当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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