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受理条件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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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南县冠市镇镇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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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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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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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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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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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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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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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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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8766431
0734-12345
暂无受理条件
湖南省衡阳市冠市镇政府大院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