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该水利工程项目由省级质量监督; 3、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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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北湖区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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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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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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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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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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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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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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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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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2167399
北湖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北湖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该水利工程项目由省级质量监督; 3、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北湖区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大厅1-19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 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10月01日-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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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材料齐全 |
审核 |
4个小时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2个小时 |
下达批复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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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部发布)3.3.3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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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工程项目划分确认的函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