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94年评定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的专家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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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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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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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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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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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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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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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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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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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9-4822345
0739-12345
90-94年评定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的专家
新宁县金石镇商业街老劳动局5楼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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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符合标准 |
审核 |
55个工作日 |
符合标准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符合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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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20〕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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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人教字〔2008〕第38号 |
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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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